International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of Los Angeles 洛杉磯國際攝影家協會

We don't make a photograph just with a camera; we bring to the act of photography all the books we have read, the movies we have seen, the music we have heard, the people we have loved. -Ansel Adams
現在的時間是 週四 3月 28, 2024 6:53 am

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- 8 小時 [ DST ]




發表新文章 回覆主題  [ 20 篇文章 ]  前往頁數 1, 2  下一頁

沙龍圖標(LOGO)評選
投票活動將於 週三 5月 09, 2007 10:48 pm 結束
1 0%  0%  [ 0 ]
2 0%  0%  [ 0 ]
3 7%  7%  [ 1 ]
4 64%  64%  [ 9 ]
5 7%  7%  [ 1 ]
6 0%  0%  [ 0 ]
7 0%  0%  [ 0 ]
8 0%  0%  [ 0 ]
9 0%  0%  [ 0 ]
10 0%  0%  [ 0 ]
11 7%  7%  [ 1 ]
12 0%  0%  [ 0 ]
13 14%  14%  [ 2 ]
14 0%  0%  [ 0 ]
15 0%  0%  [ 0 ]
16 0%  0%  [ 0 ]
17 0%  0%  [ 0 ]
18 0%  0%  [ 0 ]
19 0%  0%  [ 0 ]
20 0%  0%  [ 0 ]
總投票數 : 14
發表人 內容
文章發表於 : 週三 5月 02, 2007 10:42 pm 
離線
大上造
大上造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四 2月 15, 2007 12:56 pm
文章: 5438
感謝小拉mm、小乖mm、路石老師、bin老師、Chen Liansong醫師和曉莊老師的設計。投票時間到了。請大家多多參與,投票結果7天后揭曉。票數最多的中標。如果得到最高票數的不止一個,將在這幾個中進行下一輪投票,直到選出最後的優勝者。再次聲明,設計稿一經採用,版權歸“洛杉磯攝影藝術沙龍”所有,作者將保留署名權。 8)

以下候選圖標排名只是爲了選舉方便,不代表任何傾向性。


最後由 Yuhong 於 週五 5月 04, 2007 12:56 am 編輯, 總共編輯了 3 次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三 5月 02, 2007 10:43 pm 
離線
大上造
大上造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四 2月 15, 2007 12:56 pm
文章: 5438
#1
圖檔

#2
圖檔

#3
圖檔

#4
圖檔

#5
圖檔

#6
圖檔

#7
圖檔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三 5月 02, 2007 10:58 pm 
離線
大上造
大上造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四 2月 15, 2007 12:56 pm
文章: 5438
#8
圖檔

#9
圖檔

#10
圖檔

#11
圖檔

#12
圖檔

#13
圖檔

#14
圖檔


最後由 Yuhong 於 週三 5月 02, 2007 11:03 pm 編輯, 總共編輯了 1 次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三 5月 02, 2007 10:59 pm 
離線
大上造
大上造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四 2月 15, 2007 12:56 pm
文章: 5438
#15
圖檔

#16
圖檔

#17
圖檔

#18
圖檔

#19
圖檔

#20
圖檔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三 5月 02, 2007 11:21 pm 
離線
不更
不更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三 5月 02, 2007 1:08 am
文章: 180
我投了#4,觉着这个图标简洁大方,寓意也很好。

8)

_________________
广角论道:拓宽我们的艺术视野;长焦论术:聚焦一点精研技术。

"Es hoert doch jeder nur, was er versteht." --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3, 2007 12:31 am 
離線
五大夫
五大夫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三 2月 28, 2007 8:20 pm
文章: 524
來自: LA
#5&19是我中意的,可惜只能投一个 :cry: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 13#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3, 2007 1:21 am 
離線
公乘
公乘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六 2月 17, 2007 10:30 pm
文章: 477
來自: Los Angeles
I like 13#.

_________________
B-Wei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3, 2007 8:44 am 
離線
中更
中更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四 2月 15, 2007 2:07 pm
文章: 1340
來自: Wash. DC/North. VA
佩服所有的设计。:D :D :D

个人意见:
假如左边用No. 4 的 logo,右边沙龙名称用 No. 18 的红色繁体汉字(改为与logo相同的burgundy 红),下接原来No. 4的反白英文,诸君意下如何?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3, 2007 9:09 am 
離線
簪袅
簪袅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五 4月 13, 2007 9:45 pm
文章: 139
來自: Beijing
I like all of them, Sorry, my design is unfinished. too hard to vote. mini mini mynimo, catch tiger ........ #18.

_________________
Liansong Chen, MD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3, 2007 10:13 am 
離線
不更
不更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三 5月 02, 2007 1:08 am
文章: 180
Ray Wei 寫:
佩服所有的设计。:D :D :D

个人意见:
假如左边用No. 4 的 logo,右边沙龙名称用 No. 18 的红色繁体汉字(改为与logo相同的burgundy 红),下接原来No. 4的反白英文,诸君意下如何?


如果用繁体汉字的话,“机"和”龙“会变成两个方块如果从远处看when the font size is 8 or less.

_________________
广角论道:拓宽我们的艺术视野;长焦论术:聚焦一点精研技术。

"Es hoert doch jeder nur, was er versteht." --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3, 2007 3:27 pm 
離線
官大夫
官大夫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一 3月 05, 2007 6:06 pm
文章: 273
來自: Bay Area
I like the 4th too,
only thing with it is I don't like the font of "A"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3, 2007 7:37 pm 
離線
五大夫
五大夫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三 2月 28, 2007 8:20 pm
文章: 524
來自: LA
Logo上的中英文全称是否需要?供探讨. :lol: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文章發表於 : 週四 5月 03, 2007 7:45 pm 
離線
公乘
公乘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五 2月 16, 2007 9:45 pm
文章: 440
來自: Los Angeles
这些日子沉了下去,是为了生活而奔波,还没到衣食无忧的境界。
看到评选了,还是冒个泡吧。

一个标志的成功与否,有多个因素。除了从审美意义上的元素外,
重要的还要有其工艺性。
所谓工艺性,就是实用功能。那什麽是实际的使用功能呢?
简单的说明一下。
一个标志,代表一个寓意,应用是多方面的。除了平面媒体应用外,也可能应用到3D的范畴。比如我们最常见的,机身上的商标,汽车的标牌,它是立体的。
能制成立体的标志,唯一的要求就是:标志必须是一种颜色。
更确切地说。标志本身不受颜色限制,尽管原设计是一个以上颜色,
把它强制变成一个颜色后,仍然能还保持原有的轮廓。
所以,当今的商标,一般是单色,简练的。主要是实用性的限制。

就印一个名片来说,如果标志是两个以上的颜色,或有更加复杂的颜色渐变,不是不能实现,是会大大增加印刷的成本。


而要制成一个立体的标志,两种以上颜色,和颜色渐变,只有靠后期再上色来实现了。

如果要印T恤,要印两个以上颜色,工艺操作相当难,渐变色是不能实现的。


所以,一个标志,不能靠颜色来表现,是要靠它的轮廓来表现。


我的#8.#9.#10.#12.#14.#15.#19.#20都是不能变成单色的,凑凑热闹,只是娱乐一下。


再有dodo说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“Los Angeles Photo Salon 洛杉磯攝影藝術沙龍”这些字,
是不适合出现在logo里的,主要是一个比例问题。如果把带有这些字的logo缩小到一定的尺寸时,
这些字就会成了黑黑的一团。要弥补这些,要考虑分开使用,也就是单独的logo,再配这些字。


抛开以上这些因素,单论平面设计,首推BIN的#3

哈哈,小乖乖的#1貌似很符合那些设计元素哇 ^-^。

当然,只用在网路上,或是为有个标志而已,是不受任何限制的。

^O^泡毕。

_________________
我的新浪BLOG

《好色之师》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日 5月 06, 2007 1:51 pm 
離線
农夫
农夫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五 3月 16, 2007 7:22 pm
文章: 44
來自: toronto
都很好,但作为LOGO的话我选#3。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 文章主題 :
文章發表於 : 週日 5月 06, 2007 1:52 pm 
離線
农夫
农夫
頭像

註冊時間: 週五 3月 16, 2007 7:22 pm
文章: 44
來自: toronto
都很好,但作为LOGO的话我选#3。


回頂端
 個人資料  
 
顯示文章 :  排序  
發表新文章 回覆主題  [ 20 篇文章 ]  前往頁數 1, 2  下一頁

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- 8 小時 [ DST ]


誰在線上

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: 沒有註冊用戶 和 18 位訪客


不能 在這個版面發表主題
不能 在這個版面回覆主題
不能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
不能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
不能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檔案

搜尋:
前往 :  
cron
POWERED_BY
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